项目名称:北京肿瘤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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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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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 |
1项 |
187 |
不允许 |
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本院区、北院区、益园院区及其他采购人指定地点医疗废物的及时清运及处置,使之达到国家医院污物无害化标准要求。暂估医疗废物处置年产量为657吨,采购人按照实际处置重量据实结算。 |
项目单价最高限价:2844.27元/吨。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类别涵盖:HW01医疗废物。(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没有“处置”资格的,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具备“处置”资格的单位签署的委托处置协议,并提供处置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范围涵盖:医疗废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4 至 2024-08-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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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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