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医院电梯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阳县人民医院电梯维修保养 项目于 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请登录)
采购内容:原阳县人民医院电梯维修保养(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及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免社保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8月 14日至 2024 年 8月 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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