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市八二一街上跨杭深线和新建福厦铁路涉铁段立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钢绞线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市八二一街上跨杭深线和新建福厦铁路涉铁段立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莆田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绞线 GJX01包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拟建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福厦莆田站站场咽喉区,是八二一街南伸工程的关键节点。路线中心位于莆田站大里程侧,距莆田站中心里程约 960m,交叉处铁路里程为:杭深线 K969+951.48上跨;福厦高铁 DK88+642.31 上跨。本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新建福厦铁路北侧,由西北往东南主桥依次跨越福厦正线、牵出线、工区维修线、存车线C3、向莆线、杭深线等13股道,路线全长 622m。其中上跨福厦铁路主桥孔跨布置为(38+38+38+165)m,上跨杭深线主桥孔跨布置为(205+46+46+46)m,两座桥均采用塔梁墩固结体系。主梁采用预应力箱梁结构,桥塔为钢材混凝土结构。主桥上部结构(114m+144m)、(138m+185m)均采用顺铁路方向支架分段现浇施工。5#墩左右侧17.85m、17.200m主梁适时支架上现浇施工;通过转体至设计位置后,现浇主跨合龙段施工。其中上跨福厦铁路主桥采用逆时针转体,转体角度为93.203°;上跨杭深线主桥采用顺时针转体,转体角度为86.805°。各桩位至营业线范围施工(4号扩大基础离福厦右线40.6m,5号墩离动走线26.6m,6号离杭深向莆线102.3m)。
合同工期为: 24个月
招标内容:钢绞线
招标工点:莆田市秀屿区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 .2. 1 钢绞线 GJX01 包件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 2 年 度 、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 2 年 8 月至开标之日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 1 年 8 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 ( 原件 彩色扫描件 ) 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8 月 20 日 23时59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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