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YSZF-2024-022、项目名称: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向阳河整治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4、最高限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90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完成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向阳河整治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招标设计图纸10个工作日内要求完成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工作,最终提交三份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报告。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11、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和近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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