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锡市人民医院院内零星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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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医院院内零星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院内零星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院内修建项目根据实际发生的修建工程的需要,成交人需根据实际需要专业(建筑、结构、装饰、钢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空调、通风、消防等专业)派驻相关监理工程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全年完成项目经审计审定后按汇总的工程造价取费,报价人一次性报出取费费率(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报价方式: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总监理费=全年完成项目经审计审定后按汇总的工程造价*成交费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3%,高于此最高限价报价的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2年(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具备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职工;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视为报价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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