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LWZ2024-C3-075-ZYQT项目名称: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本项目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00元/年,服务期1年)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00元/年,服务期1年)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要求描述1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1项本项目主要采购国家税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国家税务#****局机关办公###县藤###路96号)、河西办公###县藤###路80号)等区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4.对在“****网站、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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