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水县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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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LLZ2024-C3-059-LZQT项目名称:****局融水苗#****局2024-2025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磋商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00)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00)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要求描述1****局融水苗#****局2024-2025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1项一、服务内容(一)机关行政事务岗位工作职责及要求1.工作职责:贯彻###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助部门做好日常****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2.工作要求:按时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对在“****网站、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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