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LL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肆仟元整(¥45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肆仟元整(¥454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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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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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1 |
项 |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包括食堂菜品加工及销售、餐厅服务、会议培训接待等公务用餐服务以及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等服务。 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场地、设备,承担水电、燃气费用及劳动保护用品等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服务人员负责出品和服务,自行规范内部服务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要求及各项操作流程。采购人提供的场地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场地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