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如下信息化项目,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声明:本公告所述的功能及参数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市场调研参考所用)。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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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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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硬件 |
1 |
二、项目需求
我院计划采购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硬件,诚邀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公司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服务器
1、 CPU:采用国产自研CPU,物理核数≥32核;
2、 内存:≥128GB ;
3、 存储空间:≥1T,存储介质类型:SSD;
4、 配置双网卡;
5、 操作系统:使用麒麟、欧拉、统信(OpenEuler内核版本)等国产操作系统的服务器版;
6、 数据库支持:前置软件已统一配备了OpenGauss,服务器需支持运行此架构数据库。
7、以上需包含服务器上门安装,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授权配置等服务。
(二)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
按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有关要求,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安装,部署,培训和售后保障运维。
1、熟悉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项目最新要求,配合医院完成院内电子病历厂商对接指导培训;
2、协助医院在完成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原厂最新版本医院侧远程联通调试工作;
3、协助医院完成前置软件国家考核任务项目进度管理、配合上级实施单位完成医院侧前置软件申请、测试、转正、培训等流程:
4、协助医院考核周期2024-2025年度对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运行状态持续监控、持续版本升级持续备份管理、问题及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具有合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报名的项目不属于医疗器械则不需满足此条件)。
4. 所报价产品具有合格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所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不需满足此条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 具有在合同期内按需供货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拟购项目提供供货、售后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必须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 同样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特别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及产品不予考虑。
四、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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