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大安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寿水党组纪要〔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寿宁县大安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寿宁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大安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其他功能,满足犀溪、南阳、竹管垅、斜滩、武曲等5个乡镇生活、工业用水需求,同时保障犀溪流域内及其周边约1.86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大安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5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695m,死水位650m,水库总库容2406万m3,兴利库容2000万m3,引水线路长37.4km,取水规模1.1m3/s。工程建筑物由拦河坝和引水系统等组成。暂估总投资60000万元;;
2.3产业类型:/;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2.5最高控制价:29964300;
2.6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2.7服务期限:12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可行性研究阶段: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可研报告(送审稿)文件,可研通过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2)初步设计阶段:可研批复后,1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送审稿)文件,初设通过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3)勘察、测绘进度均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可研、初设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提交时间须满足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18???时00至2024年??9月??9日9时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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