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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招标项目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证券服务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1

3000000

300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联合体另一方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或承销商资格(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最新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2.1-2.5款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

①银行类投标人如为分行或支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②银行类投标人如为分行或支行,必须提供总行出具的授权。

2.3投标人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具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出具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联合体另一方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或承销商资格(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最新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2.1-2.5款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

①银行类投标人如为分行或支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②银行类投标人如为分行或支行,必须提供总行出具的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4-09-03 09: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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