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滨州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响应国家、省对于云计算的总体要求,基于滨州市电子政务外网虚拟化平台,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搭建滨州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架构,为全市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机房空间、网络资源、安全保障和运维服务。在容灾机房建设政务云平台的容灾备份中心,对政务云平台中运行的各类业务系统实现数据级与应用级容灾能力,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安全,提供业务系统快速恢复能力。
采购内容:目前政务云计算中心的主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行在京东云和浪潮云平台。项目计划在同城建立一个基于云计算为基础的云灾备中心,各备份区域内包含全业务系统的全数据备份,数据库、文件等的定时备份、实时备份;生产中心和容灾中心之间通过裸光纤专线进行连通。生产中心构建专用备份网络,备份数据通过裸光纤专线传输至容灾备份中心,将备份数据存储至对应的备份存储池中,会将目前在主数据中心运行的各类关键的业务和数据通过专用链路灾备至同城云灾备中心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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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本次采购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项目实施地点:滨州市。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5 ★质保期: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限价为1179056.60元(不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身份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不得同时参选情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08:30时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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