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政法大学的委托,对中国政法大学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遴选。
1.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MC
3.购买遴选文件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4.采购需求/项目内容:本次遴选共分8包,各分包供应商入围后不得再次进行分包。具体供货情况及品目按照采购人具体需求而定,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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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项目 |
现年采购总额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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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冻货其他肉类 |
约425万元 |
补充遴选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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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副食速冻半成品类 |
约175万元 |
补充遴选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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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鲜类(猪肉) |
约255万元 |
补充遴选3家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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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鲜类(清真牛羊肉类) |
约120万元 |
补充遴选3家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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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副食半成品类 |
约95万元 |
补充遴选3家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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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禽蛋类 |
约167万元 |
补充遴选3家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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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饮料、奶制品类 |
约62万 |
遴选3家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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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糕点类 |
约70万 |
遴选3家供货商 |
5.选聘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2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范围之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如果选聘响应人是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选聘响应人是产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除外)。
5.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选聘。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选聘。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选聘。
5.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选聘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选聘活动。
5.6供应商应为2023年北京基地直供平台或高校联合采购中心平台有效期内的入围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入围证明材料)
5.7 本项目04包生鲜类(清真牛羊肉类)须提供符合清真要求的资质,须取得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证;生产厂家参加本次选聘同样须提供齐全的资质文件。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遴选文件售价及其他注意事项:
6.1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6.2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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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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