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扶手、栏杆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扶手、栏杆采购预计需要采购防护栏杆、楼梯栏杆、无障碍坡道栏杆、不锈钢靠墙扶手、混凝土栏板扶手、护窗栏杆、安全玻璃栏杆等栏杆、扶手,其相应含税单价详见附件2,上限含税总价为86.729497万元(包安装)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5月,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30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质量要求:安装质量要求
1.固定性:护栏和扶手的安装需要牢固可靠,具有良好的固定性能,不易发生晃动、倾斜等情况。
2.安全性:护栏和扶手的高度、宽度、间距等需要符合正常使用习惯和安全标准,不能太低、太窄或太远,否则将影响人们的使用和安全。
3.环保性:护栏和扶手的材料选择需要具有环保性,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6.729497万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3.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月完成分项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按月支付当月的货款的85%,结算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97%,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结算款的3%(质保期1年)。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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