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区热备水源井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区热备水源井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供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6眼机井维修。拟新配水泵(含泵管、防水电缆等附属设施)6台套,新建阀门井2座,更换电缆400米,建设远程控制传输及平台(含配电柜、软启动柜等附属设施)6台套,配备二氧化氯发生器6台套,更换变压器2台,更换门窗10个:铺设彩钢瓦150㎡。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安全员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8-14 00:00至2024-08-20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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