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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东部渔船停泊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东部渔船停泊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重新招标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牟平区

·2.2建设规模:450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项目部人员资格要求: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由投标人缴纳社保,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烟台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16:00至2024年0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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