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时间:20240813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CZS12024058-1
项目名称: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环资〔2024〕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流域河道治理工程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河道治理包括清理河道垃圾约2.16万吨,建设生态护岸38.9公里,建设生态隔离带1.407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沟渠43.73公里。(2)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建设污水管网4.6公里,建设人工湿地0.00004平方公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终端,污水处理规模为0.002万吨/日。
2.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2.4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勘察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均指:具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勘察(测)设计费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业绩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金额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的批复扫描件;所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若如无法体现相关评审要素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须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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