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要求“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否则无投标资格;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7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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