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夏季检维修-电气及自控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夏季检维修-电气及自控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夏季检维修-电气及自控维修项目;
2、招标内容:金桥分公司、桥靠分公司、三合村分公司、辛家营分公司电气及自控维修,同时负责变压器综合性试验后出具有资质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地点:各供热分公司;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4、投资金额:94.93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情形;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下午17:00)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上午0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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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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