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供水管线零星施工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供水管线零星施工工程
2.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HLJD-FY-2019,企业管理费12%;利润22%。
2.3 资金来源:配套费
2.4建设规模:施工费估算额低于400万的单项工程;
2.5 招标范围: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供水管线工程零星单项施工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入户管工程(市政干线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间管线)、新建道路跟建供水管线工程、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以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下发的项目任务单为准;
2.6 计划工期:2024-2027年开工建设,具体实施情况以甲方指令为准;
2.7 建设地点:(请登录)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16时00分到2024年0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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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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