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磷石膏建材应用课题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8
最高限价(万元):28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数量:完成“高掺量磷石膏泡沫轻质土”“固化磷石膏-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道路基层材料”两项课题全部内容。实施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实施地点:昆明市。采购标的需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成果提交要求(1)云南属地磷石膏有害物质分析及无害化处治技术指南。(2)高掺量磷石膏泡沫轻质土容重—强度调节技术指南。(3)磷石膏—建筑垃圾再生集料配合比设计方法技术指南。(4)“高掺量磷石膏泡沫轻质土”结题报告一份、“固化磷石膏-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道路基层材料”结题报告一份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内,若有重大变化,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修改、完善等需求,做好提交成果后的跟踪服务和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标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1)磷石膏建材应用课题研究: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4)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13 00:00至2024-08-2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6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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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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