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装置稀硫铵液处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丙烯腈产品是通过丙烯、氨和空气一步氧化法生成丙烯腈,同时副产氢氰酸、粗乙腈、稀硫铵液。稀硫铵液属于HW38类危险废物,丙烯腈厂硫酸装置不具备完全处理此稀硫铵液的能力,需选择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委处置。稀硫铵液平均浓度大于等于20%(按甲方月分析结果平均值计算),稀硫铵液内重组分含量不大于8%。
2.2招标范围: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丙烯腈装置稀硫铵液计划外委处置量不超过24万吨
2.3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确保稳定连续可靠地接收处理丙烯腈厂稀硫铵液。如丙烯腈厂硫酸装置遇到故障停车,中标单位应尽全力接收剩余稀硫铵液。
(2)投标人接收稀硫铵液用作自身生产原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倾倒、转售他人。投标人在用稀硫铵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和污水,应自行负责处理,处理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运输、存储及利用稀硫铵液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管理规定。
(4)计量方式:以丙烯腈厂计量表数量为准,投标人计量表为辅,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4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
2.6最高投标限价:单价限价316.4元/吨,总价限价7593.6万元。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报价应含加工费、13%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杂费和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处理HW38(行业编码261-067-38)危险废物。投标单位应具有连续稳定处置丙烯腈装置产生的稀硫铵液能力,处置能力不低于20万吨/年(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请登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条件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存在失信行为的,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生失信行为的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