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入厂煤人工卸煤及厂内煤炭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请登录)
2.2项目规模:2×330MW机组+2×14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0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2026年入厂煤人工卸煤及厂内煤炭运输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火车煤卸煤服务或散装物料卸车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同时提供运输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且运输合同年运量不少于3万吨或有在300MW及以上机组煤场之间倒运煤炭的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要求)、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3 11:00到2024-08-20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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