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 项目名称: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井上村土地开发前期青苗处置项目(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井上村土地开发前期青苗处置项目(2024年) ******** ******** 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建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以上所有证书须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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