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区域井场排采水处置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区域井场排采水处置量220000m³。
2.2招标编号:HXZ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井场排采水处置服务(寺河、成庄、胡底、长平等区块),处置量120000m³,项目主要位于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
002第二标段:井场排采水处置服务(郑庄、嘉能等区块),处置量100000m³,项目主要位于晋城市沁水县郑庄镇。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排采水处置量达到招标数量。
2.5服务质量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在4000m³/天以上,处置后的排采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②政府审批部门出具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应指明:1.项目可处理煤层气排采水;2.废水处理规模大于4000m³/天以上;3.处置后的水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煤层气排采水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08-13 09:30至2024-08-19 17:30(北京时间)。
4.2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3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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