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燃烧器(燃气型)产品集中采购(定商定价)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烧器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其中标包1:标准配置(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标包2:高标准配置(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同时,程控器、伺服电机、火焰检测器、阀组等采用更高性能的进口产品),详见附件1:燃烧器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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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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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燃烧器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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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燃烧器高标准配置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采购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实际采购为准;
2.4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物料组:28010461)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显示“暂停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或拟投标产品状态显示为“暂停”、“取消准入”的均为无效。状态以开标当日电子采购系统2.0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2具备所参与包别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与直接用户单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石油石化行业)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其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与直接用户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彩色扫描件以及业主的有效联系方式等。
3.1.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2021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日计算)在石油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燃烧器未因质量问题被通报(具体以集团公司质量公告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准)。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名称、地址及盖章页,财务报表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出,以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法律纠纷事件。
3.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2021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 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内(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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