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ZFAZJK-24-01项目名称: ###县2024年田家窑镇上瓦房、下瓦房村玉米、架豆种植基地项目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 ********.86最高限价: ********.86采购需求###县2024年田家窑镇上瓦房、下瓦房村玉米、架豆种植基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100%)份额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100%)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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