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含土建、生产设备采购、智慧化设备采购、电力杆线改造、通讯杆线改造)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含土建、生产设备采购、智慧化设备采购、电力杆线改造、通讯杆线改造)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谭坝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农业加工园区,占地400亩,配套厂房9万平方米,设立中药材、茶叶、果蔬加工区及仓储物流区四大功能区。其中加工厂房60000.00平米,物流厂房30000.00平米。
2.3 工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的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12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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