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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塔无人机智能应用平台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8-12 收藏项目

湖南铁塔无人机智能应用平台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湖南铁塔无人机智能应用平台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研究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42.45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4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本项目基于无人机+智能应用平台研究背景,面向城市安全应用,开展无人机智能飞行管理、无人机三维快速建模与孪生场景构建、孪生场景视频融合技术研究,并开发无人机场景化智能应用产品,切实解决行业客户的痛点问题,形成可落地实施、可复制推广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不含税预算金额(42.45万元)基础上进行不含税报价,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湖南铁塔无人机智能应用平台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研究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4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无人机智能应用项目等类似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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