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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仪器校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仪器校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仪器计量校准计划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酸度计

哈希sc200

1

2

好氧池DO值

哈希sc200

1

3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分析仪

聚光科技SIA-3000

1

4

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聚光科技SIA-3000

1

5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

聚光科技SIA-3000

1

6

余氯在线监测

哈希sc200

1

7

悬浮物在线监测

/

1

8

PH在线监测

/

1

9

电子天平

哈希ME204E/02

1

10

酸度计

哈希S220

1

11

余氯测定仪

哈希DR300

1

1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哈希DR6000

1

13

浊度仪

哈希TL2300

1

14

在线余氯测定仪

哈希CL-17

1

15

在线浊度

哈希SC200

1

16

在线酸度计

Endress+HauserCM422

1

17

余氯在线分析仪

MCA-1201

5

18

余氯在线分析仪

CLA-7113

1

1、乙方应按要求完成全部设备校准项目并提供校准报告,校准证书内容应符合规范要求。

2、本项目服务期为2024年至2026年三年,每年在有效期前一个月对上述所有仪器完成一次校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 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近年(合同签订时间或部分供货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投标同类产品的1个(含)以上合同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乙方服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涵盖招标文件所要求仪器计量校准的资质及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12 09:00 至 2024-08-19 09:00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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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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