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明市三元区城发资产经营管理集团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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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品目 |
项目名称 |
评估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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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1-1 |
三明市三元区城发资产经营管理集团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评估费总额累加达到10万元或服务期一年到期则合同终止。 |
资产价值评估费用以《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取费5折作为最高控制价。 |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供应商必须为在三明市备案(或分支机构)且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单位负责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授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