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2024-042 项目名称###市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市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500,******** 一年(配送期限自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配送期限自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网站以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动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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