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楚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采购人为保康楚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BKC
2、项目名称: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采购及安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202.75万元
5、采购需求:新建1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县37个行政村内)建设1台不小于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及配套通信设施、灭火器、标识牌、供配电系统、监控摄像头、路灯、道路硬化、车挡、土建等工程。(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合同履行期限:单个充电桩在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全部工程、货物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达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质保期: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供应商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
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4年 8月 13日至2024 年 8月 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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