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金川县西里寨沟勒乌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川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水务〔2023〕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县西里寨沟勒乌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金川县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水务〔2023〕2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川县勒乌镇勒乌村及二甲村;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4km,新建堤防2.810km(其中左岸1.3627km,右岸1.4473km),分段疏浚2.480km,新建下河梯步8处、排涝涵管5处、排涝箱涵1处、机耕桥3座;
2.1.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04.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水利发展资金;
2.1.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水利类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24年08月13日00:00至2024年08月17日23:59_(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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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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