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海则滩煤矿地面起重设备; (002)二标段:海则滩煤矿防爆起重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海则滩煤矿地面起重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车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 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A)类资质。许可项目应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且许可子项目应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业绩:
一标段:投标人在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地面起重设备 3 年内具有 50T 或以上桥式、门式起重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 10 项,其中 100T 或以上桥式、门式起重机销售业绩不少于 3 项。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发票。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002 二标段:海则滩煤矿防爆起重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车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 资质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防爆起重机提供相关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书”。
投标人的物资应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证书的,需提供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在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防爆起重设备 3 年内具有 50T 或以上桥式、门式起重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 3 项。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发票。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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