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 9:30——2024年8月16日17: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截图要求如下: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的能够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或者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提供承诺函,应答人应如实承诺,比选人有权在合同签约前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比选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比选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四)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从事水处理工作5年经验及有环境类专业职称(提供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水处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以及有效的环境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运维工作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至少两位持有废水处理工或者污废水处理工证书(提供投入运维工作人员有效的处理工证书复印件);
3)上述项目负责人及运维工作人员须为参选单位本企业员工(提供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年2月-2024年7月的社保证明)
(五)业绩基本要求:2022年7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污水处理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签署日期、服务内容、合同签章页,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如存在任何一项资格要求不符合,将予以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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