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某部心理咨询师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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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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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某部心理咨询师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项目 |
9月-11月(签订合同为准) |
辽宁沈阳、抚顺、本溪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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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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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月-11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培训机构具有心里咨询师资质(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注册咨询师或高级咨询师资质)、商业资质(商业注册及经营范围内包含该培训内容,取得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安全资质(签署保密协议书,确保个人及单位信息不外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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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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