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LNG电厂#1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升级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为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惠州LNG电厂#1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升级项目(第二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一号机组烟气脱硝系统,是根据《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原余热锅炉实施的烟气脱硝更换升级。工程按脱硝装置入口烟气氮氧化物浓度60mg/m3,脱硝效率不低于80%进行设计,将NOx从60mg/m3降低至12 mg/m3以下,氨逃逸低于2.5mg/m3。脱硝使用20%氨水作为还原剂,催化剂采用波纹板式催化剂,设计化学寿命24000小时。催化剂模块按照20×11矩阵布置,改造工程于2019年9月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一号机组脱硝系统催化剂经多年运行,活性下降,运作中氨水耗量偏高、系统压差增大大、氨逃逸超标等,需要进行催化剂更换升级。通过更换催化剂,确保企业满足环保要求,提高脱硝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项目内容包括按技术要求提供新催化剂、对原有的催化剂进行拆除作业、安装新的催化剂。催化剂类型为小孔径蜂窝式催化剂。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惠州LNG电厂#1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升级。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地点:(请登录)
2.5工期:停机接口施工工期为65天,催化剂模块须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到现场,投标方需在2024年10月01日-2024年12月04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审批通过之日起算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须有1台或以上锅炉脱硝SCR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签字页,日期以签订日期计)。
(3)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品牌催化剂在燃气机组应用的合同业绩证明。(①合同业绩应明确体现催化剂的品牌、型号以及使用的烟气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烟气温度、烟气成分、流量等)。②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签字页。所有提供的文件必须清晰、完整,且信息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的一致。③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附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7)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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