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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系统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NSCDC********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系统开发项目 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00)。  3、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系统开发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系统开发项目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交付、通过验收、完成免费维护等)后合同即终止。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除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不可以延长。  5、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企业利润等。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付款方式:  首付款:在2024年财政下达该项目预算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剩余款项作为尾款;如财政预算尚未下达,则顺延至预算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  尾款:中标人将合同约定内容全部按时按质完成并交付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对标的物进行验收(上线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签字后,支付剩余尾款。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至收到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再支付款项。  以上采购人支付时间是指采购人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付款材料不齐或者不及时,后果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有权在支付价款时扣除中标人按照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7、知识产权  8、技术许可  (1)第三方软件许可:开发软件中涉及第三方软件许可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披露;中标人承诺开发软件中不包含未披露的、需经第三方许可的内容,否则上述费用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自有软件许可:涉及中标人自有软件许可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披露,双方按约定处理;中标人承诺开发软件中不包含未披露的、需另外经中标人许可的内容。  (3)中标人提交的开发成果如涉及中标人的背景知识产权,为确保采购人有权利用开发成果,中标人应就所涉背景知识产权给予采购人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世界范围内的、免费的、拥有分许可权的许可,但所述许可仅限于采购人利用开发成果所必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中标人保证开发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也不违反中标人(包括中标人开发人员)与任何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或有关知识产权约定。  (5)若开发软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且中标人应当选择下列措施之一进行补救:  ①取得第三方的许可;  ②修改或更换开发软件使其不侵权。  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其因此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收益归采购人所有,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导致采购人名誉受损害的、或采购人遭受索赔的、或对采购人使用货物产生障碍的,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给采购人作为违约金,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9、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工作信息):中标人及其关联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或第三方处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非公开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系统用户个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公民隐私信息或敏感信息以及本合同各阶段成果文件。  (2)涉密人员范围: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4)泄密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2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损失超出上述数额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标人因泄密取得的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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