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概况
(1)工程概述:
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界头庙镇,距黄龙县城距离约35km,距离延安市约261km。站址南侧为Y274乡间道路,交通较便利。110kV升压站规划110kV出线本远期1回,35kV出线本远期6回,主变本远期1×150MVA。(不含对端黄龙汇集站扩建)
110kV升压站站址总占地面积约0.6864hm2。站内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综合楼、预制舱、危废品库、综合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主要电气设备有1台150MVA主变压器、1个GIS间隔、10面35kV开关柜、1套SVG装置等。
110kV线路工程全线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在建330kV黄龙汇集站,线路路径长约5.5km。包含架空线路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相关协调费用、厂区征地红线外的青赔、手续等。除上述以外,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内的保修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境内
(2)招标范围: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延安黄龙15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送变电工程设计-施工(E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工期:拟定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具备带电运行条件,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工程竣工。
质量要求:100%合格,达标投产,满足并网要求。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拟委派的建筑安装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不少于三年且工程业绩无重大事故立案;
(2)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3)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且至今)社保证明;
6.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且至今)社保证明。
7.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需满足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17时。
(1)工程概述:
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界头庙镇,距黄龙县城距离约35km,距离延安市约261km。站址南侧为Y274乡间道路,交通较便利。110kV升压站规划110kV出线本远期1回,35kV出线本远期6回,主变本远期1×150MVA。(不含对端黄龙汇集站扩建)
110kV升压站站址总占地面积约0.6864hm2。站内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综合楼、预制舱、危废品库、综合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主要电气设备有1台150MVA主变压器、1个GIS间隔、10面35kV开关柜、1套SVG装置等。
110kV线路工程全线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在建330kV黄龙汇集站,线路路径长约5.5km。包含架空线路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相关协调费用、厂区征地红线外的青赔、手续等。除上述以外,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内的保修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境内
(2)招标范围: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延安黄龙15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送变电工程设计-施工(E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工期:拟定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具备带电运行条件,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工程竣工。
质量要求:100%合格,达标投产,满足并网要求。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拟委派的建筑安装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不少于三年且工程业绩无重大事故立案;
(2)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3)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且至今)社保证明;
6.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且至今)社保证明。
7.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需满足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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