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4年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金浦路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比选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及检测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比选项目性质:工程比选。
1.2.2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2024年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金浦路办公楼5、8、10、11、14楼消防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等配套工程及设计、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采购预算:40.6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4计划工期:自发出派工单之日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1.2.5实施地域: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8号联通大楼。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8保修期:自采购人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
1.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5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应答折扣(非下浮率)报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00%,按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进行统一折扣,应答人的应答折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消防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不予计算。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本项目须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须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本项目配置的施工技术人员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5人;施工技术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电工作业证2人;高处作业证2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1人;其中施工技术人员中至少1人员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三证。
上述人员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该人员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处于中国联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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