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述:根据镇江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2024-2025年丹阳市分公司城市特快揽投业务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2024-2025年度丹阳市分公司城市特快揽投业务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按要求完成揽投部的进口特快普通邮件和特快特殊邮件的投递工作:含市趟接卸、点数勾核、分拣码堆、扫描下段、外部投递、信息反馈、规范处理、投诉处理等。(2)按要求做好揽投部的特快揽收(一级以下含散户)和特快(一级及以上)客户邮件揽收。(3)按要求完成内务员相关工作:参与进口邮件分拣、信息扫描录入、平衡合拢、邮件收寄、回班交接、邮件验视、信息扫描录入、邮件装车、疑难邮件等处理。服务范围:丹阳市所属3个城市揽投部区域。外包合同服务期1年,拟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合同开始日期以招标结果为准始)。2024-2025年丹阳城市特快揽投业务外包预估业务量(普通特快投递130.11万件、特殊特快投递9.5万件、特快揽收一级以下29.11万件,特快揽收一级及以上41.38万件),项目预算346.04万元,最终以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本项目不设置分包,按按年阶梯业务量设置单价最高限价,采用计件和阶梯定价相结合的模式,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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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业务类型 |
业务量区间 |
预估业务量(件) |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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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揽投部非直投 |
普通特快投递 |
阶梯1 |
年业务量≤117.1万件 |
1171000 |
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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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2 |
年业务量>117.1万件 |
130200 |
1.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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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特快投递 |
阶梯1 |
年业务量≤8.55万件 |
85500 |
3.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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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2 |
年业务量>8.55万件 |
9500 |
2.7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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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揽收(一级以下含散户) |
阶梯1 |
年业务量≤26.2万件 |
262000 |
3.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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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2 |
年业务量>26.2万件 |
29100 |
2.7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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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揽收(一级及以上) |
阶梯1 |
年业务量≤37.24万件 |
372400 |
0.7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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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2 |
年业务量>37.24万件 |
41400 |
0.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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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综合价格,包含人工成本、管理成本、投递车辆、设备、通信费及含税金等一切费用。项目总预算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供应商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
★(1)本次采购根据年业务量采用超额累进计价模式,累计业务量超出第一阶梯业务量的,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价结算。
★(2)如邮政对生产流程进行改造优化,或投入新的生产设备,以上外包结算单价经过双方确认后,应经测算后下调。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位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具有快递行业揽收投递类服务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
11)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中标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中标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周内在镇江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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