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孟子河(南天门村至柏木塘村)水体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宽审批投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孟子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孟子岭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宽城满族自治县孟子岭乡孟子河(南天门村至柏木塘村)水体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建设河道表流人工湿地面积59378㎡。其中:基底修复21036m3,沉水植物6573 ㎡、挺水植物47881㎡、浮水植物4924㎡;建设生态护岸3360m;建设河滨缓冲带38491 ㎡,建设7座小型拦水坝。
2.2招标范围:宽城满族自治县孟子岭乡孟子河(南天门村至柏木塘村)水体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建设河道表流人工湿地面积59378㎡。其中:基底修复21036m3,沉水植物6573 ㎡、挺水植物47881㎡、浮水植物4924㎡;建设生态护岸3360m;建设河滨缓冲带38491 ㎡,建设7座小型拦水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承财采(2021)21号),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计划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宽财采[2023]4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0:00至2024-08-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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