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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等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Ⅰ标段分别以 甬发改审批〔2022〕164号、甬发改审批〔2024〕58号、甬发改审批〔2020〕212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等工程保险项目。

2.2项目概况:保险金额约87435.7998万元。具体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保险金额(即建安费)

品目一

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

西起东外环(K3+360),东至铁路代建段(K6+090)

55699.5688万元

品目二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

位于高新区,西起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至梅墟路

约5000万元,最终以施工中标价为准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Ⅰ标段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东片区

22339.1201万元

2.3招标范围:品目一为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保险,具体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

品目二为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和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Ⅰ标段保险,具体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

2.4品目划分:2个品目。投标人最多中标其中一个品目。

2.5本项目各品目保险人采用单独承保方式承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23年年末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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