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批),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地点: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三)预算金额:一标段约:30.78;二标段约:29.16万元。
(四)项目内容: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批),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涉及万岗村57户、周舍村57户,合计114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二标段涉及阜坎村24户、腰庄村48户、三元村36户,合计108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注:①如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一批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第二批将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②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在后续标段中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五)每个标段工期:30日历天。
注:中标单位在须在招标人规定工期内拆除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离现场,土地须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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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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