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鹤翔湖溢洪道雨水箱涵工程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鹤翔湖溢洪道雨水箱涵工程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4〕179号
1.4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鹤翔湖溢洪道雨水箱涵工程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新区
2.6建设规模:东起九顶山路,西至板桥河,箱涵总长约1km,管道衔接约100m
2.7项目投资估算:12000.0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120个日历日
2.9招标范围:鹤翔湖溢洪道雨水箱涵工程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边管网衔接、排水出口论证及河道护岸防护、绿化恢复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符合近期满足防洪排涝的泄洪渠道专项实施方案,确保城市安全,近期工程措施不含在本次实施范围内)。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2.12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30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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