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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交通视频融合平台云存储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交通视频融合平台云存储系统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17,004.68元

最高限价:1417004.6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3581001001

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交通视频融合平台云存储系统升级项目

1417004.68

1417004.6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2标包划分:共 1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5.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0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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