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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五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ZX2024-C-0144 项目名称###市河北区第十五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市河北区第十五幼儿园教职工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人授权委托**)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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