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4年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SWHJ-2407-CS101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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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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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1.0000(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