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水河镇反季果蔬产业发展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50
最高限价(万元):349.999599
采购需求:近年来,金水河镇因地制宜来大力发展中药材1000余亩、木薯1000余亩、甘蔗1000余亩、人参果1000余亩等种植项目,老刘村委会鸡窝上新寨、鸡窝上新寨片区产业覆盖面积达4000余亩,已初具规模,为继续巩固提升产业配套设施,在金水河镇实施金水河镇老刘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修缮中药材、木薯、甘蔗、人参果农产品运输通道17500平方米,水沟5000米,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涵洞和挡墙,项目惠及老刘村委会五个村民小组农户405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86户。(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1)金水河镇反季果蔬产业发展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8 00:00至2024-08-15 17: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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